金融委第九次会议重点:深化中小银行改革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11月6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九次会议,会议研究深化中小银行改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问题,部署金融领域重点工作。
具体来看,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要把加强顶层设计和激发内生动力充分结合起来,注意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市场的分工,理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银行补充资本的市场环境和配套政策,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当前要重点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优化资本结构,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注意推广一些中小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改进中小银行的商业模式。
记者注意到,关于银行资本补充的内容,金融委在第八次会议上就指出,要加快构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丰富银行补充资本的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将资本补充与改进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引导中小银行下沉重心、服务当地,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
此次会议还指出,要把握关键要点,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角度,高度重视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重要要求。
此次会议还强调,要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优化科技创新融资方式,改善配套政策环境。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好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的带动作用,更好满足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与建设规划,推动各类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确保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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