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捆绑销售不良贷款 农商行一石二鸟?
受监管认定趋严的影响,中小银行不良贷款真实情况暴露。在处置渠道有限的情况下,部分农村金融机构以增资搭售不良方案寻求出路。北京商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11月20日,年内共有14家农商行、农信社在增资时要求认购对象按比例购买不良贷款。在分析人士看来,增资“捆绑”不良资产的方式可提升资本充足率和拨备水平,同时无须核销损失利润就实现不良资产处置,但是这种变相规避监管的行为应该引起重视。
“捆绑”销售
向定增对象搭售不良资产成为近期农村金融机构的时髦做法。
保定银保监分局日前发布三则批复,核准安新县农村信用联社、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定向募股方案。根据批复,三家农信社分别募集股本金4.2亿股、3.5亿股和1.5亿股,并均要求投资者每认购1股,还需另行出资购买不良资产。
除了上述三家农信社外,多家农商行也采取上述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批复、证监会披露的定向发行说明书统计发现,今年以来还有11家农商行采用了定增搭售不良贷款的方式,包括广州翁源农商行、安徽宿州农商行、安徽肥东农商行、济南农商行、山西夏县农商行、河北滦平农商行、河北涿州农商行、山东寿光农商行、江西湖口农商行、新疆乌苏农商行、河北涞水农商行等。
从搭售不良资产的情况来看,多家机构的定向发行价格均为1元/股,还需另行出资0.5-1.5元/股用于购买不良资产。其中,山东寿光农商行购买风险资产的价格最高,需另行支付1.5元/股;广州翁源农商行和山西夏县农商行分别需另行支付1.3元/股、1.29元/股;安徽宿州农商行最低,为0.5元/股。
从发行价格来看,农商行采取折价的方式给予了股东一定优惠。例如,截至2019年6月末,安徽宿州农商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41元,此次发行价格定为1元/股,相当于折价29%。另外,济南农商行的折价率为27.6%,河北滦平农商行的折价率达到37%,河北涞水农商行的折价率超40%、广州翁源农商行折价率更超过50%。
值得注意的是,只从发行价格来看,认购的股份为折价,但是加上不良资产认购部分,其实是溢价。例如,安徽宿州农商行要求认购对象另行出资0.5元/股收购不良资产,相当于投资者实际认购价格为1.5元/股,较其每股净资产溢价0.09元,相当于溢价6.38%。此外,河北涞水农商行的溢价率约19%,而济南农商行的溢价率高达31.6%。
那么在当前中小银行股权拍卖频现流拍的情况下,为什么股东还愿意溢价购买呢?张丽云认为,背后可能存在多种利益权衡。如对资金充裕的投资者来说,通过投资银行股权重组、待到银行上市后退出,仍然可以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可视为一种价值投资,在当前政策鼓励下,农商行上市还是具有相对较大的机会。此外,在政策支持、业务便利和协同方面,也可能存在利好。如认购不良资产、入股之后,贷款时在利息上给予一定优惠,或者在其他业务上提供支持。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吕随启表示,从市场约束的角度来看,定增搭售不良资产的方式未必具有可行性。而从与股东的利益关系来看,如果双方是利益共同体,也可能可行;股东接受与否主要看价格、交易条件、利益结构等。未来,如果监管层不调整政策框架,可能会有更多的银行采取这种方式。
一石二鸟之举
以购买不良贷款作为股东资格的背后,是农商行、农信社不良率高企的现状。
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截至2019年6月末,安徽宿州农商行不良率高达12.12%,拨备覆盖率仅为51.98%;江西湖口农商行的不良率也超过10%,为10.98%,拨备覆盖率仅为39.66%,严重低于监管要求。此外,济南农商行今年3月末不良率为4.97%,河北滦平农商行去年9月末不良率达到7.96%。
虽然各家银行发展情况不同,但是不良率高企主要与风险防控薄弱、贷款企业经营困难等因素有关。例如,安徽宿州农商行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指出,主要原因为该行在改制期间,为做大信贷规模,偏离“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发放大量大额贷款,内部管理、风险防控不力,造成存量贷款风险较大。江西湖口农商行表示,主要与部分企业经营下滑导致还款来源不足、部分抵押贷款涉及房地产行业、原正常企业贷款客户因环保要求停产、搬迁出现流动资金紧张和周转困难等因素有关。
在分析人士看来,增资搭售不良资产的方式可谓实现了多重目标,既补充了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又化解了不良资产,同时还通过捆绑提高了价格。
以安徽宿州农商行为例,根据定向发行说明书披露,该行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上限为4.8亿元,处置不良贷款金额上限为2.4亿元,以此基础测算,此次增资扩股完成后,该行资本充足率三项指标均由2.83%提升至10.52%,满足监管要求。同时置换不良贷款2.4亿元,也可以直接减少不良贷款,降低不良率。
在分析人士看来,与打包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AMC)相比,上述做法的可操作性较高。民生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张丽云表示,AMC收购银行不良贷款,价格取决不良资产供应量和资产可变现、可重组的内在价值。即便打包出售价格较高,对银行来说,也要面临一定程度的损失。在当前行业不良贷款余额上升、尾部银行资产变现和重组价值偏低的情况下,如果与地方AMC合作,资产质量较差的农商行面临的损失程度较高,盈利能力、资本金规模本来就小的银行也无力承受。
对于定增方案的设计考虑、不良贷款如何化解等问题,江西湖口农商行、广州翁源农商行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以定向发行说明书为准。此外,记者也多次联系其他银行,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应引监管重视
受资产质量监管趋严、风险加速出清等因素影响,农商行不良率逐步攀升且持续处于高位,未来亟须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来轻装上阵,释放经营压力。
银保监会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2.37万亿元,较上季末增加1320亿元;不良率1.86%,较上季末增加0.05个百分点。其中,农商行不良率为4%,明显高于行业水平;拨备覆盖率仅为130.81%。
在上述背景下,农商行另辟蹊径,通过定向股东购买不良资产变相处置不良,也是对于拓宽不良资产处置路径的一种尝试。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工程系教授刘澄表示,农商行不良资产的处置渠道较窄,不良资产的质量参差不齐,在打包卖出的价格方面缺乏吸引力。另外,地方AMC的规模不够,也不见得有实力能够购买,所以农商行通过定向股东认购股份搭售不良贷款的方式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尝试,但能不能达到预定目的还有待观察。
与此同时,这种变相处置不良的方式也应引起监管重视。在张丽云看来,通过定向募资时搭售不良资产,一方面,无须核销损失利润,就实现了不良资产处置,在前期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上,卖出部分回收还能增加当期利润,改善财务报表。另一方面,增资所得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加上不良资产转让的积极影响,可以提升资本充足率和拨备水平,满足监管要求,为未来留下更大空间。为此,多家中小银行效仿跟进,但此种“折价出让+股东另行出资”的做法,实际是一种变相的规避监管行为,应该引起重视。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截至11月20日,上述14家银行机构中已有河北滦平农商行、河北涿州农商行、山东寿光农商行、山西夏县农商行等7家农商行的定增获得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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