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10送转9 美联新材利润分配方案打高送转擦边球
12月15日晚间,创业板上市公司美联新材(300586)披露了两市首份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10转6送3派0.75元。记者通过比对高送转新规条例发现,相较于创业板公司每10股转送达到或超过10股系高送转的规定,美联新材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可谓打了高送转的“擦边球”。
根据公告,美联新材董事会于2019年12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黄伟汕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黄伟汕提议,拟以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2.4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送红股3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记者以关键词不完全统计两市公告发现,美联新材出炉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系两市首份。
此前一段时间,上市公司超高比例送转及披露高送转方案配合重要股东减持计划等乱象一度被市场诟病。2018年11月,高送转新规出炉。沪深交易所在前期监管实践的基础上,引入对高送转的“硬约束”,建立了一套将高送转与业绩成长性以及股东减持、限售股解限相挂钩的约束机制,作出净利同比下滑超过50%的公司禁止披露高送转等规定。其中,深交所发布的高送转新规规定,深交所高送转是指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公司每10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分别达到或者超过5股、8股、10股。不难看出,美联新材此次推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构成高送转仅相差“一步之遥”。
根据高送转新规,构成高送转的,交易所有着严格的规定,包括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其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能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等规定。此外,新规规定,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或者在所持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除外)限售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拟“10送转9”的美联新材刚刚在近期披露了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美联新材11月27日披露的公告,持有美联新材股份18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813%)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段文勇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即2019年12月18日)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等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含)8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17%)。
针对此次推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北京商报记者曾致电美联新材进行采访,截至记者发稿,对方电话未能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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